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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以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金单位的实物分派方式派付特别股息。
根据公告,越秀房产基金的有关基金单位证书已于2023年6月27日以平邮方式寄发至于实物分派记录日期在股东名册所示合资格参与实物分派股东各自地址。
经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股份的投资者,可预期于基金单位证书寄发后透过彼等各自股票经纪或托管商或透过彼等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收取基金单位。
由于实物分派将不适用于不合资格参与实物分派股东,故该公司将尽快作出可使本应转让予任何不合资格参与实物分派股东实物分派下基金单位在市场出售的安排。就该目的而言,应于市场出售合共12,853个基金单位。
经扣除开支及印花税后出售所得款项将以港元分派予有关不合资格参与实物分派股东,惟不足100港元的所得款项净额将拨归该公司所有。此外,概不会分派零碎基金单位。
根据实物分派记录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实物分派涉及的实际基金单位数目为249,574,360个(其中包括分派予合资格参与实物分派股东的基金单位数目及本应转让予不合资格参与实物分派股东的基金单位数目)。
紧随实物分派完成后,该集团持有的基金单位数目及已发行基金单位百分比将分别由2,030,016,661个基金单位减至1,780,442,301个基金单位及由约42.00%减至约36.83%。
完成实物分派后,越秀房产基金继续为该公司联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