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17时52分许

在含山县仙踪镇某村路口

一辆三轮车左转弯时


(资料图)

与对向车道直行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导致三轮车驾驶人受伤

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

交警依法认定

三轮车驾驶人

在无灯控路口转弯时

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负事故主要责任

货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时

未提前减速慢行

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01

有信号灯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02

无信号灯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行车需礼让抢行出祸端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都是路口安全行车的关键

那么两车相汇时

究竟怎么走才正确

➀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路口等一等,转弯让直行

➁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右转车辆等一等,直行车辆要先行

➂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没有信号灯,转弯礼让直行

交警提醒

为了安全

无论是转弯还是直行

都要认真观察、谨慎驾驶

“让”和“慢”同行

把安全带回家

转自: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来源:宿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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