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支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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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 沈阳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如何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怎样将创新创业成果实现更多转化?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扶持?日前,《沈阳市支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为这些问题找到了答案。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向公众征求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量质齐升,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创业成果加快转化,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
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招把脉”
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内涵提升行动。组建沈阳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统筹推进全市高校创新创业工作,健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示范性新型人才培养平台40个。设立50个高校创新创业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创建市级以上现代产业学院20个,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50个、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50门。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市级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5个、双创指导教师团队20个,培育市级双创指导教师200名,选派100名高校“双创”指导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吸引100名各行各业优秀人才驻校担任“双创”导师。实施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创建行动。创建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10个,联合有关行业企业建设20个校外大学生“双创”实践教学基地。
让创新创业成果实现更多转化
如何让创新创业成果实现更多转化?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行动,积极承接大学生创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支持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引导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高校发布技术创新需求,开展“揭榜挂帅”。推动企业、科研院所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20个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区。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行动。利用多种平台发布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推动地方、企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加强合作对接,为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项目落地提供帮助。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利用孵化器、产业园、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等平台,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见效。加强对中国国际“互联网+”“中国创翼”“挑战杯”“创青春”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涌现的优秀项目的后续跟踪支持,推动30个优秀大赛项目落地,建设省级特色示范培训课程30门以上,评选创新创业优秀课程,优秀项目成果、优秀指导教师300个。
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扶持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以及创业场地补贴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每人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沈阳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业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可上浮30%。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给予两年最高6万元创业场地补贴。
同时提出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贴息。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此外,还将对符合条件的在沈高校毕业生、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给予减税降费支持。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 摄影记者 张文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