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2月26日,2023中国(保定)数据服务产业创新大会在保定举行。大会上,中国电子商会发布《中国数据服务产业图谱》。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近年来,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不断探索和创新,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

中国电子商会秘书长彭李辉介绍说,2021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约为815亿元,预计“十四五”期间市场规模复合增速将超过25%,到2025年规模有望接近2000亿元。从细分领域来看,数据要素的存储、分析、加工环节,市场规模均超过150亿元,为数据要素的资源化奠定了扎实基础;数据交易、数据服务的产业规模分别达到120亿元、85亿元。

彭李辉表示,数据服务产业是以数据开发利用为主营业务的新兴产业形态。我国已经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数据服务产业链,涵盖了数据源、数据基础、数据生产、数据产品、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与治理、数据生态等八类业态。

“我们联合赛智产业研究院对整个数据服务产业生态进行了全面梳理,《中国数据服务产业图谱》的发布,让企业能够清晰地了解自身在行业内所处的位置,为企业的发展方向提供参考,了解自身的优势、劣势,也是为了让整个市场能从大的环境上寻找与自己有关的企业定位跟投资策略等前瞻信息。”彭李辉说。

谈及未来数据服务产业的发展,彭李辉表示,确权、定价、流通、监管是关键点。

彭李辉分析说,数据作为一种虚拟物品在财产上的归属、分配、追溯、分配等问题仍未有明确定义。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级分类确权,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等产权运行机制成为后续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健全的重点。

第二,数据要素的产生具有复杂性,包含采集、存储、计算、分析等诸多环节,数据的实际价值会随复制次数、应用场景、供需关系的改变而频繁波动,传统定价方式难以满足数据要素的价值衡量体系。合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引入AI算法等技术进行数据资产评估,综合考虑数据成本、预期受益、市场公允价格等因素,有望成为后续价格机制探索的重点方向。

第三,数据在真实性、保护性和共享性之间存在矛盾,加上当前数据权责制度规范不健全,导致企业不敢、不愿意参与数据流通,从而形成“数据孤岛”与“数据垄断”等现象。近年来,我国不断引导市场主体重新构建互利合作的关系,通过规则制定、技术完善、设立平台等方式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但多层次、高效的流通体系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此外,传统企业的监管模式已不适应数据要素市场的高效流动性,单部门或单地区的监管体系不足以应对跨地区、跨行业、跨层级的数据监管需求。”彭李辉表示,目前各地已开始设立大数据局等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数据的监管、治理及运营体系,但顶层设计依然有待完善,各地数据交易市场建设依然存在不相容现象,后续更完备配套政策的出台和更精准的分级分类监管将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肖春芳)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