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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所持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23年8月3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扩位简称“房地产ETF基金”,基金代码:515060,以下简称“本基金”)持有的“蓝光3”股票(股票代码:400165)按照0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票后续动态,谨慎确定其估值价格。若该股票的收盘价可以体现其公允价值,本公司将在综合参考各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充分协商后,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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