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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媒报道称,当地时间2月16日,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就检方提请批捕其本人表示谴责。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2月16日下午,李在明在韩国国会主持召开民主党最高委员会紧急会议,会上指出其在担任城南市长时期(2010年至2018年)依据城南市长的权限范围,依法开发地方经济,为避免项目的经济利益过多地划归私企,将其中一部分回馈给市民,不曾牟取不正当利益。

李在明还谴责检方明知毫无毁灭证据及潜逃的可能性,却依旧提请批捕的做法。他表示,该案调查过程中已有超过百次查抄,多达数百人接受调查,并无证据可供毁灭,因此不满足批捕的条件。他表示,政府一味将国家权力用于打压政敌的检察官独裁政权一定会受到国民和历史的审判,他也将对此毅然抗争。报道称,预计韩国检方与李在明之间的对峙将在国会投票表决逮捕同意案前达到高潮。

据韩联社此前报道,当地时间2月16日,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调查一部和三部提请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就慰礼和大庄洞新城建设项目弊案,检方指控李在明犯有渎职罪和违反反腐法。对于城南足球俱乐部(城南FC)赞助案,检方指控李在明犯有受贿罪。检方认为,综合迄今为止的调查结果判断,相关案件情节恶劣,李在明很可能被判处重刑,因而提请批捕以免其逃跑或毁灭证据。这是韩国检方史上首次提捕最大在野党党首。

据韩国广播公司(KBS)报道,根据韩国宪法,逮捕令审查须在国会对逮捕同意案进行投票表决后才可实施。报道称,韩国国会议长金振杓将在2月24日的全体会议上报告逮捕同意案。逮捕同意案报告后,须在24小时后、72小时内进行不记名投票。若72小时内未进行投票,须在报告后的首次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逮捕同意案须过半在籍议员出席会议、过半出席议员赞成才可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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