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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月4日获悉,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平板教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得以家长或家委会名义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义分班并取名。
近年来,随着教育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一些中小学将平板电脑等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于教育教学创新探索。但个别地方、个别学校在推行“平板教学”过程中存在强制购买等问题,损害教育公平。为此,教育厅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平板教学”。
严禁强制购买。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严禁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不得违规将其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家长或家委会名义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财力较好且具备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地区,可由本级财政单列安排专项资金,统一免费为学生提供平板电脑和教育APP及相关教学资源服务。
严禁违规分班。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分班,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义分班并取名。
规范使用管理。科学合理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学和布置作业不得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学校统一使用“平板电脑”或电子产品布置作业。禁止使用未经备案的教育APP。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强化监管督导,建立健全“平板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对选用采购、审核管理、使用方式和质量评估等进行明确规定。(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