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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8日从上海市司法局获悉,日前,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3月1日起,相关企业可以用一份专用信用报告来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企业可在相关网站上自行开具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信用报告,无须协调相关行政机关。

据悉,上海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举措适用于各类登记注册在上海的市场主体,主要覆盖三大类应用场景:金融场景,如申请上市、挂牌、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商务经营场景,如参与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行政管理场景,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参与评比表彰等。

据介绍,实践中虽然企业开具证明的需求旺盛,但相关证明既无规范名称也无清晰界定,经常以“合规证明”“行政合规证明”“无违法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无不良记录证明”等名称出现。

由于证明内涵不清晰,还出现了以“完税证明”“已缴纳公积金证明”“无事故证明”等充作企业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情况。同时,由于这些证明大多在企业注册地街镇、区的基层行政机关开具,仅能证明企业在出证单位管辖区域内有无违法记录的情况,其证明力也比较弱。该类问题影响企业发展,是亟待解决的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言浩说:“该项工作的总体做法是汇聚上海各级、各领域行政机关生成的企业违法记录信息,并开发‘专用信用报告’,用来载明企业的违法记录信息。专用信用报告仅供企业自身查询、使用,专用于证明本企业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相关领域有无违法记录的情况,可替代企业前往各领域行政机关开具的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可以有效节约大量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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