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庭审在深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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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公郎乡人字某与李某系夫妻,两人结婚后生育一子。婚后夫妻二人奋力拼搏,在山乡建起了洋楼,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后来因李某经常外出打工,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逢年过节都是来去匆匆。一来二去,夫妻感情越来越淡薄。

不久前,字某向南涧县人民法院公郎法庭递交了离婚诉状。

法庭接到诉状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对婚姻已失去了信心,但对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等问题一时无法达成协议,案件进入排期开庭流程。

近日,李某与法庭工作人员联系,要求当天晚上再进行调解,否则她要出远门了。

法庭工作人员考虑到已对双方进行过多次沟通,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及孩子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再组织一次调解很有希望达成协议,若李某外出,一桩离婚诉讼案件可能久拖不决。

于是法庭工作人员决定特事特办,当天晚上开庭,同时邀请公郎镇综治办协助调解。

23时许,经过公郎法庭和综治办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表示好聚好散。

各项工作结束已是深夜零时许,工作人员看着双方当事人离开的背影,希望法庭夜间的灯火,能够照亮双方回家的路。

本报记者 周惠琼 通讯员 龙进品(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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