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这15个化妆品禁止生产销售!》。12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撤销部分承诺制延续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公告》(2020年第131号)。

公告称,依据《关于实施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承诺制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45号)要求,国家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延续申报资料技术审查,发现产品名称为“宝芙焕白柔滑洁容霜”(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51784)等15个特殊用途化妆品,存在不符合产品安全性相关规定要求等违法违规情形,现依法予以撤销批准文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产品不得继续生产或进口销售,企业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撤销行政许可批件产品信息表显示,宝芙焕白柔滑洁容霜(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51784)被撤销行政许可批件,持证企业为宝健(中国)有限公司。撤销批件原因为配方中的“羟苯丙酯”使用量超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限值要求,撤销批件依据为2019年第45号公告附件1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工作要求中三(二)2.“产品配方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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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APP显示,宝健(中国)有限公司于1996年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化妆品、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口腔清洁用品等。拥有横跨营养保健食品、美容护肤、日用护理和健康家居四大类别近百种产品。宝健(中国)有限公司为宝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显示,宝健(中国)有限公司2006年7月22日获批直销经营许可证(第5号),批准文号为商资批〔2006〕1467号,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登记的信息中,直销区域有分支机构25个,服务网点352个,直销培训员有82人(其中:在册82人,注销138人)。直销产品有2类12种,包括宝馨光彩洗衣液、宝馨草本精油沐浴露、宝芙升华露、宝芙臻颜眼霜等,而宝芙焕白柔滑洁容霜不在其中。(记者徐自立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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