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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讯 (洪恒飞 张善仁 记者江耘)执法人员执行任务后,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端上进行操作,输入相关信息,完成行政检查,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包括27位数值的二维码,即“行政行为码”。记者2月1日从浙江省司法厅获悉,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浙江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行为码”。

据统计,“行政行为码”自2022年11中旬起在绍兴市柯桥区率先试点应用以来,已统一赋码1.9万件,其中行政检查1.3万件,行政处罚0.6万件,初步实现了业务全在线、流程全透明、监督全覆盖、风险早感知。

浙江是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份。近年来,该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构建高效协同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体系为重点,着力打造“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行政行为码则是依托该应用生成的不可篡改的监管代码。

绍兴市柯桥区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张天华介绍,“行政行为码”相当于一个身份证,共包含27位数字,分别是行政行为类型码(2位)、部门代码(9位)、日期(6位)、位序号(4位)、自定义码(5位)、校验码(1位)。

哪些人员可以使用“行政行为码”?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执法平台处副处长揭根文介绍,执法人员、执法对象、社会公众和执法监督员等,通过扫码均可快速查询案件全流程相关信息。目前,“行政行为码”已应用到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环节,功能和使用场景将被进一步完善。

具体来讲,群众(企业)通过“浙里办”扫码,可实时了解行政执法类事项办理情况;案件当事人可查询政策法规、案件办理进度,获取相关文书等;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扫码,可实现执法事项在线办理、实时跟踪;执法监督员可实时监督或复盘倒查执法监管履职情况;社会公众可实时了解行政执法类事项办理情况,充分行使社会监督权利。

“‘行政行为码’借助有章法的算法,促使执法依法、规范、高效、透明。”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建议,既然已有6位日期码,那么5位自定义码中不妨设置地点信息,第一时间把案发地点或办案地点固定下来,与时间信息一起构成完整且不可篡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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