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是有的人偏偏执迷不悟,再次以身试法,被查获时还企图蒙混过关。近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部门查处2名二次酒驾醉驾司机。

7月21日21时许,交警大队西安中队警辅人员在大成路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此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在距离卡点100米左右,突然停靠在路边。警辅人员立即上前检查,发现绿化带旁站着一名男子。面对民警询问,男子强装镇定,表示自己在此处散步,并没有开车。经民警出示男子驾车录像,该男子在铁证面前无力狡辩,终于承认自己是车辆驾驶人。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9mg/100ml,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87mg/100ml了,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调查,驾驶人王某曾在2018年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5年,目前距离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仅有几个月时间。此番二次醉驾被查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

5月31日凌晨,朱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高明区华富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时隔二十多天后,6月26日晚上19时许,朱某再次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高明区华富路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二次酒驾的朱某将被依法处以拘留、罚款及吊销驾驶证。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明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请广大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杜绝酒后驾车,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不仅自己要做到酒后不驾车,更要提醒、监督身边人不酒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鹏飞 通讯员:麦倬宾

图/由受访者提供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