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公办小学线上验证流程、所需材料及录取方法

5月16日—5月19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根据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信息不一致或缺少佐证信息的,由家长根据各验证点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信息登记时提供的证件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各验证点指定邮箱,供验证点进行比对,邮件名称为儿童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相关资料图)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5月26日为公办小学的第二批验证日。

(一)本区户籍对口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6日-5月19日;

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25日-5月26日;

本区户籍对口适龄儿童相关材料要求

序号证件具体要求
1《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幼儿园或区指定信息登记点提供的照片、截图或原件
2儿童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
3房产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1)户籍地入学地址的,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2)如产权人与儿童是三代直系关系的,请另提供佐证证明

区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安排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当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依次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等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二)申请本区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含黄浦区集体户口及公共户)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6日-5月19日;

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25日-5月26日;

申请本区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关材料要求

序号

证件

具体要求

1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幼儿园或区指定信息登记点提供的照片、截图或原件

2

儿童户口簿或儿童个人户口卡

地址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

3

儿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受理截止日为4月28日

4

房产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1)居住地入学地址的,且与人户分离地址一致。

(2)如为产证或凭证须提供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如产权人与儿童是三代直系关系的,请另提供佐证证明。

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④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三)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6日-5月19日;

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25日-5月26日;

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关材料要求

序号

证件

具体要求

1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幼儿园或区指定信息登记点提供的照片、截图或原件

2

儿童户口簿

地址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

3

监护人(父母双方)户口簿

地址页、户主页、父母本人页

4

儿童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上儿童姓名与户口簿及居住证一致、出生证明上监护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与户口簿及居住证一致

5

儿童《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姓名及证件号码与户口簿及出生证明上一致、居住地址与监护人居住证上及儿童信息表上一致

6

监护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

监护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与户口簿及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居住地址与儿童居住证上及儿童信息表上一致。

7

监护人(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记录或灵活就业登记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等要求,2023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家长须提供网上社保缴费记录截图,完整显示家长姓名、证件号码、已缴费情况。

8

监护人(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如有,提供近6个月打印的通知书截图

9

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

姓名及证件号码与户口簿、居住证及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

10

房产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1)儿童本人或直系与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地址一致。

(2)如为产证或凭证须提供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如产权人与儿童是三代直系关系的,请另提供佐证证明。

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四)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6日-5月19日;

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25日-5月26日;

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材料要求

序号

证件

具体要求

1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幼儿园或区指定信息登记点提供的照片、截图或原件

2

儿童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儿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有效期内,正反面照片

儿童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儿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有效期内,正反面照片

儿童外国护照

有效期内、照片页、有效中国居留许可页

3

儿童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监护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与监护人所持证件一致

4

持有通行证的港澳台及外籍儿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登记单上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5

监护人相关证件

上海户口:户口簿地址页(与儿童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如不一致的,监护人还应持有与儿童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户口簿本人页

外省市户口:须符合外省市儿童父母证件要求,居住证地址与儿童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

港澳台外籍: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持有效中国居留许可的外国护照、持有通行证的港澳台及外籍监护人还需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监护人所持证件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地址应与儿童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

6

房产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1)儿童本人或直系与所有材料地址一致。

(2)如为产证或凭证须提供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如产权人与儿童是三代直系关系的,请另提供佐证证明。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入学登记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凡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的儿童,纳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由区内指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验证报名,特殊教育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待参加全市组织的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六、民办小学报名录取办法

1.5月6日—5月8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2.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3.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实施全程录像,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4. 5月22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联系电话:

黄浦区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5369819、33134800转教育局小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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