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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等社保待遇标准调整方案。基本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并适当向高龄人员倾斜,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均月增40元,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相关待遇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

在基本养老金方面,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预计惠及318万余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6元。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继续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对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再次享受分别增加40元至70元不等的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方面,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月增加4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2元。

在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方面,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70元、335元、305元、275元。调整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此外,2022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保持不变。(记者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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