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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徐卫兴、秦小鳗)7月11日获悉,省税务局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推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明确了税收执法、征收管理、风险管理、案件办理、税费服务以及纪律作风6个方面的“十五个严禁”“62个不准”,为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费服务立规矩、划红线,进一步提升征管服务水平,助力更好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划定税收执法红线,严禁法外设权、违法用权,严禁有法不依、越权执法,严禁擅自增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违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划定征收管理红线,严禁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征收“过头税费”,严禁违规拒绝、拖延或限制纳税人依法退税(费)。

划定风险管理红线,严禁违规实施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进户核查,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核查问题,践行“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精准监管要求。

划定案件办理红线,严禁违规立案、久拖不结。

划定税费服务红线,严禁违规设立或实施约束性发票管理措施,严禁违规增加纳税人办税缴费负担,严禁对纳税人诉求敷衍塞责,严禁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

划定纪律作风红线,严禁向纳税人违规收取或摊派费用,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严禁吃拿卡要、以税谋私。

针对上述“62个不准”,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反“负面清单”的人和事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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