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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以来,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促进河湖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情况。

2021年2月,省检察院在认真总结公益诉讼检察助推河湖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与省河长办共同印发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疑难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单独或与当地河长办及水务局等行政机关开展巡河工作456次,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案件讨论会、整改推进会171次,70名检察长办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案件,共受理河长制有关部门移送线索257条,自行发现线索438条,立案636件,督促拆除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阻水围堤渠道、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28处,督促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40764.78吨,有力有效推进解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此外,2022年2月,省检察院联合省水利厅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推动水利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更加重视、进一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水土保持案件线索721件,立案6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8件,磋商133件,办理了一批有成效的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促进河湖治理、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担当作为。

全省检察机关还以3.22世界水日为契机,着力打造检察机关助力河湖治理的特色名片。2021年世界水日,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山西黄河河务局在运城市万荣县汾河入黄口联合设立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2022年,坚持持续打造3.22世界水日检察活动,与省河长办、山西黄河河务局共同发布阳泉市检察院助推盂县龙华口水库工程项目行政公益诉讼等10件涉河湖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涉水领域案件办理工作,能动回应社会关切,宣传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理念,强化全民惜水爱水节水护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法能动履职,强化《黄河保护法》实施监督,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携手共护母亲河,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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