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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面对辖区海洋面积广阔,各涉海执法单位协同机制不健全,信息孤岛现象明显的问题,自主研发搭建海洋检察智慧监督平台,各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不断扩容升级,实现了海洋检察监督全覆盖。

2021年8月,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发现一起废水直排生态环境违法案仅有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但根据相关规定,对废水直排、私设暗管排海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一律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应处理却没处理,执法怎能打折?”检察机关随即利用数字检察开展专项监督。办案人员搭建了数字化线索筛查新模型,将全区5年来生态环境部门207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数据与公安行政拘留案件信息进行建模比对,摸排出属于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11起,精准锁定非法排污企业,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严格依法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

以此案为契机,舟山检察机关迅速推进“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探索实践。据统计,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舟山市海警部门共立案117件406人,而同期检察机关受理的涉海刑事案件为84件222人。2022年以来,舟山市检察院协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创建以提前介入引导取证、行政和刑事案件线索互通、类案综合分析应用为三大核心板块的“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行刑共治平台”,搭建“涉海刑事案件类案监督”应用场景,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在海上安全行刑共治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针对全市海警机构挂案、积案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数字建模、数据比对分析、线索流转处置,排查出重点线索138条。

“信息共享的目的是共治,我们的定位是打破数据壁垒,把信息‘孤岛’连成数据‘大陆’。”舟山市检察院检察长糜方强介绍,眼下该院正积极构建平台融合,实现与海洋行政执法、海事、海警等涉海部门的协作配合、数据共享贯通,织密全域监督“防护网”。(本报记者方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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