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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15条新举措,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
单项最高奖补2000万元
海西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昨日,厦门市政府网站发布《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含15条硬核举措,单项最高奖补2000万元。
《措施》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旨在进一步扩大本市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外资高质量发展。
《措施》扩大覆盖面,使更多外商投资企业能够享受政策鼓励扶持,除房地产、金融类及股权投资类项目外,全面放开项目的行业限制。
《措施》持续强化招优引强,对高端外资制造业适度提高奖励力度,高端制造业投资项目按年实际使用外资到资投资金额的3%给予奖励,其他投资项目按年实际使用外资到资投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其中,对在本市新设立、并购(包括股权并购、资产并购)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年实际使用外资到资投资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对本市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按年实际使用外资到资投资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2000万元人民币。
《措施》还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人才(包括工资奖补、落户、购房、就学、创新创业)、研发、金融、用地、涉外资金便利化等投资要素全方位配套保障,以推动项目落地到资,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在厦深耕发展。
人才要素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其高端人才应税工资薪金给予分档奖励;非厦门户籍员工可在厦购买商品住宅、落户本市;提供员工住房保障及租金优惠;支持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就学。
土地要素方面,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同时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效率。资金要素方面,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工作,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提高外商投资企业涉外资金使用便利化。
此外,研发要素方面,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在厦研发投资,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厦投资设立外资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