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异地执行“难”怎么解?沪苏嘉执行协作机制发挥作用。日前,太仓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电话,请求太仓法院协助该院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查封财产的续封事宜。据悉,上海一中院需查封的不动产位于太仓市内,所涉案件标的巨大,且查封期限即将到期,但上海法院执行人员因疫情影响进入静态管理,无法前往工作地点。而太仓市亦受疫情影响进入区域静态管理,法院执行人员也无法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查封财产的续封事宜。
太仓法院执行局接到协助请求后,立即将情况上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苏州中院迅速启动苏州中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底建立的沪苏嘉执行协作机制,借助长三角协作平台,邀请相关方上海一中院、二中院、太仓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召开四方线上视频会议沟通事项处理方案。会议商定,由上海一中院将委托办理材料线上送达太仓法院,太仓法院对接太仓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静态管理下的事项办理问题,以在静默期开通绿色通道的方式,特事特办协助上海一中院办理查封财产的续封事宜。
方案敲定后,上海一中院通过线上方式将续封相关法律文书传到太仓法院执行局,太仓法院安排执行干警在履行防控相关手续后前往法院接收材料,并与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对接。太仓法院签收受托材料后24小时内完成续封事宜,并将办理材料回传上海一中院。(苏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