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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2011年3月发生的福岛核事故,东京电力公司三名前高管被提起刑事诉讼。而昨天下午,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这三名被告无罪。
东京高等法院对福岛核事故中,东京电力公司的三名前高管在事故过程中因为业务过失原因,导致数人死伤的罪名作出了二审判决。判决结果显示,三名前高管无罪,继续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消息一出,聚集在法院门口的民众一片哗然,有民众愤怒高喊,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距离福岛第一核电站4.5公里的一家医院,包括住院患者在内,有44人在转移避难过程中死亡。为追究责任,2016年,东电3名前高管被起诉,但东京地方法院2019年判决3名被告无罪。
控辩双方主要争论的焦点在于,3名被告究竟能否预见到大规模海啸来袭的风险,并避免发生核事故。控方认为,被告在事发前能够根据日本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测评估预见到海啸来袭的风险,却没有采取对策,从而引发了巨大灾难。但被告方认为,地震预测评估的可信度不足以预见核事故风险。
福岛核事故发生至今已近12年,除了赔偿问题外,核污染水排海、核污染土处理,以及一系列赔偿等追责问题依然堆积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