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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该通知称,这一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当地政策范围内,银行和客户可协商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通知还称,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根据易居研究院提供的数据,在国家统计局每月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中,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共有23个,其中二线城市8个,三线城市15个。四个一线城市均不符合上述条件。

这23个城市中,分别是哈尔滨、兰州、武汉、大连、天津、石家庄、昆明、贵阳、泉州、温州、泸州、岳阳、宜昌、北海、大理、秦皇岛、湛江、包头、安庆、济宁、常德、襄阳、桂林。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称,上述23个城市普遍属于当前房地产交易疲软、房价跌幅过大或持续时间过长的城市。央行、银保监会的政策,主要是指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放宽,换而言之,该政策在此前房贷利率下限下调20个基点的基础上,允许下调的基点更大,即允许在4.1%的利率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中新经纬称,这是三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第三次对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进行调整。在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不振、房地产市场走弱的情况下,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或将产生三个作用:一是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稳定居民住房消费预期,激发新的住房消费需求;二是传递稳定信心、稳定市场的信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降低住房消费支出,进而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当然,这只是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调整,不同地区、不同银行实际执行的利率或有不同。从地区看,部分二三线城市可能符合条件并进行调整,但一线城市及部分省会城市难以调整;从银行看,预计多数银行对首套住房贷款将实际执行利率下限。”董希淼说。

董希淼还建议,应加快调整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阶段性放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等措施,撬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对“保交楼”项目给予专项支持;对个人住房贷款,应进一步加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力度,加快采取下调首付比例、取消“认房又认贷”、降低贷款利率等措施进行优化。目前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下一步,在如何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还有较大的优化空间,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也应进行适当调整。

需要指出的是,央行、银保监会上述政策的覆盖面并非只有70个大中城市,而是“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因此,实际符合政策条件的城市还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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