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行的“以高质量民生保障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篇章”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全区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22元和1022元,全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5亿元;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68%;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1.28万家,养老床位数达26.27万张。
近年来,广西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切实担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民生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加强基本民生服务,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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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民生保障精准有力——
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通过完善低保认定办法,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截至2023年3月底,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34.4万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5.6万人,其中属于脱贫人口并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范围的有147.2万人。
持续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实现“跨省通办”。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未保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在全国率先开通12345热线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建成“广西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智慧云平台”。
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2022年,全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367人次,寻亲成功1642人,完成落户安置601人。
基层社会治理充满活力——
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区145个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实现便民利民“九个中心”全覆盖。优化村(居)民委员会内设组织架构,推动全区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达100%;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逐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加强慈善治理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2022年末全区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有222个,其中基金会113个。深化“五社三站”融合发展机制创新和实践探索,依托“三站”培育带动志愿者骨干5.8万名,链接慈善资源4500多万元。
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022年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企业会费2.77亿元,1万多个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实施项目5000多个、投入资金10.16亿元,惠及群众800多万人。
基本社会服务提档升级——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建成100个县级以上示范性养老机构、135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5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先后创建“中国长寿之乡”35个、老年人宜居社区50个,评定四级和五级养老机构36家,完成6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35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持续优化专项行政管理。建立广西地名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广西地名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审核、更新地名信息54 万余条。认定广西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14个。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
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全区投入使用殡仪馆39个、经营性公墓39个、公益性公墓9个。连续举办全区性骨灰撒海活动10次、花坛葬102次,为群众节省丧葬费用3.7亿元。深化婚俗改革试点,实现婚姻登记“全区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