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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发出通知,在加强中职学校分类管理、规范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等方面,明确将清理“一园多校”“一校多牌”学校,中职学校不得随意开设国家目录外专业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中职学校分类管理,杜绝利用同一教育资源同时设立两所及以上教育机构的行为,清理“一园多校”“一校多牌”学校,原则上一所中职学校只保留一个学校名称和机构代码。
规范学校名称,严格按照学校类型规范命名,非单独举办艺术类专业的中职学校不得在校名中冠以“艺术”字样。各市(区)对连续3年停止招生、实际已终止办学的学校,及时关闭学籍账号,依法撤销办学许可、注销法人登记。
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坚持升学与就业并重。严格落实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岗位实习标准等国家标准,持续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齐课程门类、开足课时,原则上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数50%以上,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齐开足开好144学时的思想政治必修课程。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师资入职审查,严格考核评价。支持中职学校在编制和岗位数量内自主设置教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大力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围绕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构建紧扣产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开设的专业应按要求使用规范名称,不得随意开设目录外专业。设置新专业应进行科学论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进行报备,未经备案,一律不得招生。未经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及教育部备案,一律不得开办国控专业。(记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