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电商”的购物方式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购物,直播数据流量更是成为影响直播带货的关键指标。一些商家经常组织各类促销抽奖活动,以便达到“涨粉”、吸引顾客从而带动消费的目的。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消费者黄先生参与了一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直播间抽奖活动,抽中了一台电动自行车。然而,黄先生收到商家寄出的奖品时,却因电动车缺失合格证,无法在当地上牌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于是,黄先生便向商家所在地的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黄岩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区消保委开展调查。经了解,商家为给其直播间增加人气,组织了此次抽奖活动,奖品电动车为库存车。该库存车一直作为样品展示,合格证已遗失。商家也承认抽奖活动前便已知该车缺少合格证,但认为免费奖品带点“瑕疵”应该无妨,仍旧将该车寄给了黄先生。
黄岩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商家说明,现在各地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管理,而合格证是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必须提供的材料之一,商家提供的奖品无法保证黄先生正常使用,损害了黄先生的权益。经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由商家补偿黄先生1800元。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销售商品或者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向消费者提供奖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包括抽奖式和附赠式等有奖销售。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为了推广移动客户端、招揽客户、提高知名度、获取流量、提高点击率等,附带性地提供物品、奖金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属于本规定所称的有奖销售。本案中,该商家为招揽客户、获取流量组织的抽奖活动,便属于抽奖式的有奖销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自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后,各地纷纷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以本案投诉人所在的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规定,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的车辆所有人办理登记上牌时需提供车辆合格证。
本案中,商家组织有奖销售活动,提供的奖品电动车没有车辆合格证,导致获奖者无法正常使用,其行为既损害了获奖者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黄岩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商家的促销抽奖活动时,一定要冷静对待,注意辨别商家是否利用噱头抛售积压、滞销、残次商品,甚至是假冒商品;要注意向商家索要中奖、购物以及支付其他费用的相关凭证,如发生纠纷可以先和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及时拨打电话或向相关部门投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黄岩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商家,诚信经营才是生财之道,要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记者 施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