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政策激励大学生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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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青春,去参军。2023年征兵报名正在火热进行。记者日前从省政府征兵办公室了解到,我省出台一系列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的政策,鼓励引导优秀大学生等高素质人才参军入伍、建功立业。
其中,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所在高校于7月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与实习,所在高校于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7月颁发毕业证书。
从我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等。
从我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等。
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并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鼓励在职国有企业员工应征入伍,所在企业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并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等。
在落实好国家有关征兵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实行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等。
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后,由县市区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等。
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等。
对民族地区、民族院校大学生和少数民族大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优先享受民族院校、民族地区企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自主就业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等。
强化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考核激励,将高校征兵工作纳入高校绩效考评内容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管理。将征兵工作纳入“双拥模范城”考评指标体系。对组织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积极且成效明显的省内高校,在下年度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