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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发布辽宁省居民消费价格变化情况(CPI)。调查数据显示,3月份,我省CPI环比下降0.5%,列全国第28位,同比上涨0.4%。
此外,一季度,我省CPI比上年同期上涨1.2%,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列全国第17位。从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看,八大类价格“三涨四降一平”,同比看,八大类价格“六涨一降一平”。
据测算,在3月份0.4%的同比涨幅中,由上年价格变动形成的翘尾影响约占0.23个百分点,今年价格变动产生的新涨价因素约占0.12个百分点。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
(辽宁日报 记者唐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