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王仁宏)据水利部消息,日前,水利部召开推进水利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工作部署会议,部署推进水利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重点工作。
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强调,要根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聚焦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智慧水利建设等重点领域,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效益导向、分类施策,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坚持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PPP项目更好更快发展。
据悉,《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近日发布。
在合作方式上,《指导意见》针对水利项目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的特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灵活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移交—运营—移交(TOT)等模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其中,对水库大坝建设等涉及防洪的公益性模块,事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应以政府为主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对于重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通过向下游水厂等产业链延伸、合理确定供水价格等措施,保证社会资本合理收益。
对于河道治理、蓄滞洪区建设、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防洪治理项目和河湖生态治理保护、水土保持、小水电绿色改造等水生态修复项目,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水土资源条件,鼓励通过资产资源匹配、其他收益项目打捆、运行管护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和工程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
在政策支持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同时,推动建立合理回报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好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科学核定定价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积极推动供需双方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意向价格。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水权获得合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