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自2023年4月27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中国忠旺”股票(原证券代码:1333.HK)按照0港币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自2023年4月27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中国忠旺”股票(原证券代码:1333.HK)按照0港币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