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实施《深圳市二手房交易经纪服务指引(试行)》,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方服务共包括十大基本原则,指引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十大基本原则分别为提前告知原则、依次代理原则、自愿委托与续期原则、第一顺位绝对优先原则、同业必合作原则、交易进度及时告知原则、各收各佣原则、分佣不破服务原则、谁服务谁负责原则、经纪服务重大瑕疵可解除委托原则。

其中,各收各佣原则:卖方/买方经纪应当各自维护委托人权益,依据委托合同约定各收各佣。

确由卖方/买方经纪协商共识,在各收各佣的基础上合作分拆佣金的,建议按各50%比例拆佣。双方最终收取佣金总额不得超出双方网签委卖/委买合同所约定的佣金之和。

卖方/买方经纪一旦确定合作分佣,必须将该情况明确告知各自委托人,不得刻意隐瞒委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与一方委托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

分佣不破服务原则:分佣协议仅为卖方/买方经纪合作服务、佣金分配的依据证明,经纪方应依各自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向卖方/买方负责。经纪方存在分佣争议的,在争议期间仍应严格按照委卖、委买合同约定事项,为各自委托人提供应有服务。

任何经纪方均不能因分佣无法达成共识或交易期间的分佣争议,影响、阻碍消费者房地产交易的正常进行,不得拒绝服务或消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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