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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7个省份作为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
《通知》强调,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要锚定“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国家水网建设目标,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按照国家水网和区域水网总体布局,统筹谋划省级水网“纲、目、结”,进一步优化省级水网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互联互通、联调联控的网络格局,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从加快实施省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开展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先行先试、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省级层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等方面,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力争用3—5年时间,先导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先导区示范引领作用。(记者王浩)